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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人民医院医用液氧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4 浏览次数:3361

      薛城区人民医院近期对液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服务要求

对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进行医用液氧配送服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资质要求:

①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医用氧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批件有效证件,经营公司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用氧气;

③投标人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有效证件。投标人委托具有该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书以及该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2类)》有效证件;具有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海河路与燕山北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632-442683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薛城区人民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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