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信息化网络、电脑及周边办公设备、配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采购,并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产品名称及报价(见附件)
二、产品要求:
(一)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所投产品质量、性能应优于或等于但不得低于参考参数。
(二)为确保质量,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参数,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根据附件中提供的质保要求,中标单位按照我院要求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本次采购在同等参数比价格,同等价格比参数的基础上选定2家供应商。对于未在采购清单中的特需配件,将在2家中标企业中比价采购。
(四)中标人需提供出厂合格证、质保书、保修证明、说明书和安装报告等书面资料,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制造、验收。供货时采购人有权对产品随机抽检送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并做破坏性试验。抽检无论合格与否,抽样货物和检测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产品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本报价单价含税金。
三、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要有实体店面,便于采购人选取使用,不得影响采购人维修使用。
(二)采购标的数量:本项目具体使用量以实际结算为准。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仅符合行业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还应满足采购人有效使用的要求。
(三)费用支付:季度初中标人根据上季度提供设备、配件的发生量据实结算。
(四)合同期限:合同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投标人必要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12:00报名截止,逾期不予接收。
五、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公告将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官网信息公告中发布。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报价单送至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信息科。
联系电话:0632-4425399
联系人:苏科长
附件:产品名称及报价:1757297789925.xlsx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