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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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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5万元以下设备院内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3 浏览次数:701


按照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议价项目

1、采购清单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价格

1

医用臭氧治疗仪

1台

<5万元

注: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2、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彩色触摸屏尺寸:5≥英寸。

2)适配氧气筒和集中供养系统气源连接。

3输入氧气压力:0.1-0.5Mpa

4输入氧气流量范围:0.5-1.5/min

5输出臭氧流量:0.5-1.5/min

6输出臭氧浓度:0-80mg/L 连续可调)。

7浓度显示误差:±5%(最大浓度) 

8推车式设备,制取臭氧气体浓度以0.1mg/L作为显示单位。

9显示屏具备中文提示

10具备臭氧气体浓度自动校准功能。

11具备温度超限报警,浓度检测仪灯管失效报警功能。

12具备开、关机自动冲洗、自动消毒功能

13具有三组常用浓度快捷键并可根据需要随时修改或设定浓度值。

14具备外循环治疗臭氧回收功能正常工作后室内空气中臭氧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15达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的《室内空气中臭氧卫生标准》中1小时最高容许浓度0.1mg/m3的安全指标。

16具备智能按压取气功能

17具备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其他商务要求

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发票入库之日3年;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关验收手续资料;

5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培训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提供生产或供应货物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有不符合情形,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院内议价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议价报名表、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资料)到设备科现场报名,标明投标包号,留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要求及说明

1、参与议价供应商需携带上述纸质版企业资质文件、产品资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产品的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检测报告、说明书、彩页等相关资料、技术偏离表、议价表(见附件)以上资料请胶装成册(一份),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院内议价。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议价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议价。

2、参与议价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项目,本次院内议价取消,另行组织。院内议价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谈价过程,公开首轮报价。遇紧急特殊情况,可采取电话议价或微信议价方式进行。院内议价结果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0632-4426823

2025年813

1755050620444.docx

175505062010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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