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对院内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前来报价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采购询价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4101101
三 预算金额 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满足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的资格条件;具有消防技术服务的相应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四)根据相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 10月11日至2024年 10月1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六、供应商报名资料
(一)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报价表。本次询价采用一轮报价,封面要注明报价表,盖章有效,单独密封。
(四)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份类似服务业绩(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递交的资料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二)本次询价公告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官网内发布。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高玉亭 电话:4426608
地址:薛城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4年10月11日